小虫不敢确定的再次反问道:
“你是说刚才郑小姐📵🟎花了10万📏🙴港币,只是听🄬🀧你唱了首歌。”
“这首歌的版权,还在你手里?”
“对呀”
陈勇一脸理所当然回道:“要不然呢?”
小虫只能是无奈的接受了这个现实。
同时他又有一些后悔。
那就是他刚才报价的时候,
为什么要加一个起字?
这无形中就增加了他的购买版权的成本。
很快整理好情绪然后看向陈勇问道:
“陈先生,我🂁觉得你这首歌很完美,也很契合我想要做的歌曲,🀿🏿你看11万港币能把这首歌的版权卖给我吗?”
转手又多赚了1万港币,
其实对很多人来说,
已经是天价了,
毕竟加上之前郑小姐给了陈勇10万港币,
一首歌卖了21万港币。
在当下的歌坛环境下,
这绝对是天价的作品。
陈勇直接摇了摇头。
表示拒绝小虫的这个提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