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他们进入内城。
金胖子提早就预定了客栈,八个人,八间房,总共花了八金币。
不愧是血腥之都内城,随便一个客栈都要这么贵。
要知道,分斗场赢一次才一百铜币,银币与铜币兑换比例一比一万,也就是说一枚银币等同于一万铜币。
而银币与金币兑换比例同样是一比一万,一枚金币等于一万银币。
八枚金币,这要是放在了分斗场,都不知道要沉浮多少年才能赚够。
怪不得斗士挤破头都想到皇斗场,这里简直就是个销金窟。
同样血腥之都也极其繁华。
至少在蛮荒中,算是很好了。
不过对于见惯了繁华热闹的凌雪薇而言,就觉得还好。
金胖子还特地带着他们去逛了一圈,凌雪薇也没拒绝。
她觉得正好趁着这机会,再探查四周一番。
金胖子一路上叽叽喳喳,给他们介绍这四周。其他人时不时发出惊叹声,满眼都是羡慕和向往,青梧三人神情倒很平静。
金胖子将三人神情收入眼底。
他是个精明的人,能招揽那么多高手,自然有他的道理。每个人想要的不同,或钱财或名利,当然,这些都是寻常人。
也有不寻常的。
就比如说面前这三个。
到进入,金胖子依然觉得看不透凌雪薇几个。
不过,只要能给自己带来利益,他也不会去深究太多。
血腥之都建筑,倒是跟它的名字不太符合。建筑很正常,就是那种三四层的楼阁,随处可见居民,还有赤着膀子的斗士。也有身穿锦缎的富商,权贵等。
这里阶级分明,百姓都会自动给路过的马车让行,那些马车一路畅通无阻,就算是碰上人流较大的地方,也丝毫不减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