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难怪海枝母亲会认为他是怪物。
毕竟岛民都认为他们长得很丑。
早饭过后,平常的伏耳就应该随着岛民去捕鱼了,他都是捕鱼三天晒鱼三天。
不过今日的海枝黏糊得要死,加上伏耳的后脑又开始痛了,懒洋洋地不想劳作。在木屋里呆了一会儿就受不住了,暗色的不变的场景,看久了腻烦。
海枝马上说:“那我们一起去晒太阳吧!”
晒太阳是伏耳的爱好,只是如今的伏耳再听到,不自觉有点抵触。海枝已经把他的草帽戴在头上,又提上一壶水,准备出门了。
伏耳只得跟上他。
码头上,白色的游艇站在海面上,像一只英俊的白鸽。
海大帅对回到岛上很抵触,但一想到事成之后,陆九韶给的一大笔报酬,足以让他在城市里住好几年,那点小情绪很快就被打散了。
陆九韶还是一身白西装,他有很多套西装,白的粉红的玫瑰色的。他今日的内衬是粉红色的,领带是玫瑰色的,胸前还别着一支玫瑰胸针。
不愧是玫瑰城土生土长的人。
只是玫瑰城终年白日,天上的太阳从不下落,他的皮肤是古铜色的,尽管英俊,配着一身淡色的装扮还是有些违和。
这一身装扮在海大帅眼里就是时髦和美丽,他低头看了看自己,他穿的是警察局白送的海蓝条纹连体衣。
本来还觉得好看,一见陆九韶又自卑了。
陆九韶戴上墨镜走近游艇,在他看来,海大帅就应该穿黑漆漆的斗篷,把自己从头到尾都笼罩起来。
登上游艇,进了舱间,陆九韶把墨镜摘了下来,惊讶地挑高了眉毛。
无他,睡房门前的过道上有两个陌生人睡在地上。
接着一段信息输入他的脑中:“外乡人肖肖,身份是你的助手1号。外乡人弓云长,身份是你的助手2号……”
“外乡人掺和进来了?看来那座小岛很有蹊跷,这一趟不会太平了。”
陆九韶说完把墨镜别到胸前的口袋,“我可是从来不用助手的,要不要严谨一点?”
他弯下腰,伸出两根手指分别抬起两人的下巴,一男一女都是年轻人,都长得一般。他便打消了把两人搬到房间的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