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孙大为来的话,两分钟他能噶下来一颗腰子。
可这特么是掏空了五脏六腑肠子啊!
两分钟能掏空一个人的肚子?
有着杀猪宰羊多年经验的屠夫也许能办到,可那是猪羊,不是一个大活人啊!
虽然孙大为不懂刑侦,现场勘察什么的。
但最基本的常识还是有的。
开膛破肚,鲜血狂涌而出,短短半分钟就能铺开一大滩。
如果凶手要摘除内脏,总是要时间的吧!
就算踩不到地上的血,鞋底边沿也一定会沾上鲜血。
可除了这一块区域外,其他地方的瓷砖地面上,根本就见不到半个血脚印。
而且,摘除的内脏呢?
就算是装袋子里了,能整的那么干净?
凶手拎着袋子往外走,地上能没有滴落的血点?
至于跳窗……
那就更不可能了,这特么是25层楼啊!
这要是跳下去……稳死没个活啊!
刘英哲以为孙大为怀疑的是清洁工,摇头道。
“这事儿不是清洁工做的,他身上没有鲜血残留反应,鞋子上没有血,推车、更衣柜里没有发现死者内脏。”
“而且我们的技术人员调取了监控。”
“监控里,案发时间和清洁工所说的完全一致。”
“监控并没有任何被篡改的痕迹,而且监控室一直都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