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见沈安真的扭过身子来问她,她有些支支吾吾:“是,练了很久。”
高中的时候,她的字只能是看得懂,并不美观,在卷面这一块得分就很低,但是沈彻写字漂亮,遒劲有力、入木三分。
于是那时的她,天天缠着沈彻要学习,临摹他的字,以至于现在,她写字的时候也习惯于和他一样末尾会轻轻勾一下。
沈安得了肯定的答案,立马换了一副面孔,对着沈彻说:“哥哥,我也要练字。”
沈彻轻笑一声,整个人凌冽的气息淡下去,清浅色的眼眸显得格外温和,他拿起桌上的笔,那笔是一开始温南初递给沈安的,印着绿色的图案,他将其转了一圈,在纸上落笔写下“沈安”两个大字。
笔锋上走时,他蓦地开口询问安安:“知道你姐姐的名字怎么写吗?”
小姑娘十分捧场,撒娇要他写。
于是笔尖一转,另起一行,“温南初”三个字一笔一划显现出来。
他写得很慢,明明字体凌冽无比,可是配上他嘴角的笑意,却莫名显出几分缠绻。
温暖的阳光轻轻打在他的身上,仿佛回到了两年前,少年坐在窗边,认认真真地写下半页字,一张又一张,用订书机装订,做成一本简易的字帖。
金色的光线也洒落在温南初写的笔记上,朦胧了字眼,也许是人总会回忆过去,她突然有些五味杂陈,“物是人非”,约莫说的就是如此了。
时间悄然而逝,西下的太阳被高立的大楼遮去,冷意重新爬上人的肌肤。
安安小小的手变得冰凉,沈彻把她抱在怀里,用衣服为她挡去冷风。
温南初一到冬天也是会手脚冰冷,沈彻看着她好几次双手合并搓暖,欲言又止,他想把她已经泛红的手握在自己的掌心里,可是自己也心知肚明,她肯定不乐意。
说不定还更讨厌他。
“你还没忙完吗?”踌躇半天,他忍不住开口,“先回去吧,这里的灯也不是很亮。”
温南初偏偏头,发现他怀里的小姑娘已经困得直点头了,像小鸡啄米似的。
“你带安安快回去吧。”她也差不多要走了。
沈彻将妹妹往上抬一抬:“她今天玩太开心了,以前要很晚才会睡的。”
温南初张张嘴,很想问:写短文和练字也算玩吗?
“我把你送到宿舍楼下吧。”像是担心温南初拒绝一样,沈彻一边说,一边直接站起身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