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条狐狸十分可爱,每次讨饭都会用前腿刨地,就像狗狗一样。”
“鲍里斯把面包分给白狐,跟它结下深厚友谊,只要鲍里斯离开营地,白狐就会找他讨食。”
“后来,他的队友脱掉了小狼的衣服,做成靴子穿在脚上。”
一口气说完,查尔斯搂住鲍里斯的肩膀,眼神里带着歉意。
这是个悲伤的故事,王振华看着鲍里斯,马上想起他的朋友小赤狐。
小赤狐找他讨食的时候,也是用两条前腿刨地,就像狗狗一样撒娇卖萌。
几个月没见,赤狐一家还好吗,小狐狸应该已经长大,应该被父母赶出了家。
它是那么亲近人类,但人类有好有坏。
所以它现在还活着吗,有没有变成狐皮靴子?
想到这,王振华心情不太好,抬头盯着对面的松树林。
等大家吃饱喝足,他收拾心情走向山林深处,很快又找到野山羊的踪迹。
穿过松树林,三只正在吃草的野山羊见到他们,没命似的向山坳狂奔。
砰砰砰三声枪响,两只野羊毙命,另外一只逃进山坳。
开枪的是保镖和查尔斯,王振华看着保镖的自信,确定查尔斯放了空枪。
“打中了,我们打中了!”查尔斯手舞足蹈。
众人端着枪走过去,发现打死两只母羊,它们的体型比家养的山羊小,加起来最多一百斤。
保镖掏出匕首给山羊放血,就地开膛破肚,从背囊里拿出烧烤用的器具。
查尔斯感慨,“咱们运气真好,羊肉是最美味的食物之一。”
鲍里斯道,“查尔斯兄弟,不是我们运气好,而是我们有经验丰富的猎手。”
他搂着王振华的肩膀,笑着道:“狩猎最重要的是找到猎物,不是吗?”
“你说得对。”查尔斯给王振华点赞,“谢谢你找到山羊,谢谢你给鲍里斯一个好的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