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后来,我们就毕业了。凭借小提琴这个特长,我被圆明园那边的一所重点中学招收,开始了平时住校,假期才回家的生活。作为“金帆乐团”的首席小提琴,我有了许多相当正式的演出机会,参加过和国外学校合办的音乐夏令营,还跟不少“科教文卫”系统的头头脑脑握过手。我与陈金芳那拉琴和听琴的关系自然就此终止。那就像一个无关紧要的秘密,转眼就被当事人忘得干干净净。

    在此后的日子里,我们仅仅见过屈指可数的几面。

    记得有一次见她,是在高一结束,快上高二的时候。当时我刚参加完暑期的“全国青少年音乐联展”,带着一身海腥味儿从青岛回来。连着游了几天泳,再加上刚下火车,我疲倦得很,经过大院儿斜对面那一排小卖部的时候,一不留神踢倒了两个立在马路牙子上的啤酒瓶。啤酒是半满的,洒了一地白沫,我赶紧弯腰把它们摆正,但为时已晚。两个穿着灯笼般的大肥裤子、脖子上挂着大串金属链子的野小子追了上来,他们骂骂咧咧地推搡我,问我“这事儿怎么办吧”。

    那些孩子大都是从丰台来的,有的是职高的学生,还有的干脆辍学在家。很多次,我看见过他们把老实巴交的中学生堵在墙角,一边抽嘴巴一边搜兜儿,连人家脚上的球鞋也抢。对于我们这些“大院儿”里的孩子,他们仿佛怀有先天的仇恨,只要碰上落单的决不手软。我话也不敢说,只是一味心惊胆战地后退,而这时,一条刺满了文身、龙飞凤舞的胳膊已经搭到了我的小提琴琴匣上。

    “拿来我看看。”那人笑着对我说,嘴里露出一颗缺了一半的门牙。

    这人我见过,是个赫赫有名的痞子,因为门牙的原因,外号叫“豁子”。那几年里,附近的恶性案件似乎都跟这人有关。更让我害怕的是,他对我的琴产生了兴趣。那是一把德国仿制的“斯科拉迪瓦里”,是我母亲托了不少人才买到的。

    琴匣被粗暴地从肩膀上拽下来,我赶紧把它抱在怀里,同时弯腰蹲了下去。这是宁可挨揍也不撒手的姿势,痞子们果然被我的态度激怒了。他们骂着脏话,揪着我的头发,过不了几秒钟,拳脚就会准确有力地落在我的脸上、肋骨上。

    就在这个时候,头顶上有个女声响起来:“你们丫撑的吧?”我保持着大便的姿势曲颈看去,望到了陈金芳的脸。

    陈金芳穿着一双明黄色的塑料拖鞋,脚指甲都被涂成了艳红,它们星星点点地晃动,不知为何又让我想起了当初洒在水泥地上的血迹。再往上,是牛仔短裤下毕露无遗的大腿。她推开那两个小子,又把豁子拉开:

    “算了算了。”

    豁子似笑非笑地问她:“你认识这孩子?”

    “说不上认识。”陈金芳干脆地说,然后加上了一句,“不过他是我们院儿的。”

    听到她这么说,豁子不知为何露出了乏味的表情。他点上一颗烟,鄙夷地踢了我屁股一脚:“滚蛋。”

    我落荒而逃,连头都不敢回。跑到家里,心情渐渐平稳下来,我才开始诧异于陈金芳的巨大变化。让我诧异的倒不是陈金芳突然变得漂亮了,而是我当初从来没意识到她也是有可能漂亮的。她涂了透明唇膏,打了眼影,还染了一头耀眼的黄发,这样的装扮令她的脸棱角分明,甚至具备了西方人的立体感。她大面积暴露的肢体散发着蓬勃、咄咄逼人的肉感。更大的变化发生在她的眼神和表情上,过去那种食草动物一般怯弱、忍辱负重的神态早已无影无踪,取而代之的是肆无忌惮的泼辣与轻佻。再想起是这样一个陈金芳保护了我,我的耻辱感就更强烈了,那感觉比在音乐比赛上被技法更加纯熟的高手“盖”过去更加难以忍受。

    当天晚上,院儿里的朋友在食堂的小灶为我接风。听说了我的遭遇后,两个虚张声势的小“顽主”先是号称要“灭了丫豁子”,但没几句话就把话题转到陈金芳身上了。在他们的描述中,陈金芳已经变成了一个著名的“圈子”,和公主坟往西一带大大小小的流氓都有过一腿。那些人中年纪小的和我们同龄,年纪大的足有四十多岁,是“文革”时期遗留下来的“老炮儿”。她被豁子“带着”,也就是近两个月的事儿。与这次转手相伴的,自然又是一场血案,豁子曾经趁夜奇袭过陈金芳上一个“傍尖儿”,用一头裹着布条的钢筋把人家的脚踝打碎了。

    此时的陈金芳被塑造成了妖娆、轻浮的红颜祸水,同时还具有了莫大的传奇色彩。朋友们眉飞色舞地议论她的时候,已经忘了就在一年前,他们还把她当成一个土包子踹来踹去。她也早就不住在我们院儿的西平房了,而是被谁“带着”,就大大方方地跟谁住到一起。这倒也实现了她当初对她姐姐说过的,“留在北京也不住你们家”的誓言。对于这个臭名昭著的妹妹,也不知她姐姐姐夫作何感想,也许他们管过陈金芳,但管不了,更也许,他们连管都懒得管。她姐的包子馄饨摊儿已经发展壮大,开始兼营给附近的小商铺送盒饭的业务,本来就忙得团团转了。

    在青岛那个啤酒之乡,我都没有偷偷从宿舍溜出去喝一杯,那天晚上却不知怎么就喝高了。朋友们还以为我遭到了欺负,还在闷头生气,便纷纷劝慰我说“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我没接他们的话茬儿,独自默默地回了家,坐在自己的床上,垂头看着窗外泄进来的斑驳的月光。

    出了会儿神,我突然站起来,拿出琴来。我仍然有点儿晕眩,但竭力站稳双脚,让腰杆笔直,演奏了圣桑的《天鹅》。这是作曲家在1886年完成的《动物狂欢节》组曲中的一个段落,旋律凄美哀婉,叫人心碎。

    如今想来,我颇为当时的自己感到不好意思:哪儿来的那一股子泛滥的纯情劲儿啊,简直像怡红公子一样,逮着个女的就能腆着脸对人家感时伤怀。我一边拉琴,一边抬眼望着窗外白杨树肃然的黑影,忧伤地寻觅着。我期待自己能像当初一样,发现陈金芳背手靠在树干上。如果这一幕出现的话,我会直视她早已大变的容貌,真诚地感受她浑身上下散发出来的少女的光彩。我还臆想着听我拉琴的时候,她那女流氓式的、满脸浑不吝的表情也消失了,取而代之的则是一派沉静与专注……她的脸上甚至还会带着和我一样的忧伤。

    可是很遗憾,那天晚上,陈金芳压根儿就没在我的窗外出现过。理性地想一想,她再也没必要来了啊。以豁子为首的那帮人刚刚向她拉开了新舞台的大幕,她不仅留在了北京,而且陡然意识到自己成了红人儿,晚上正是她忙得不亦乐乎的时候。我的朋友们声称在很多“上档次”的地方看见她,比如说“民族饭店”旁边新开的那家韩国烤肉,再比如首体南路上的滚轴溜冰场,甚至还有崇文门外久负盛名的“马克西姆”餐厅。“带上”她之后,豁子还买了一辆二手的菲亚特“乌诺”轿车,这在当时的年轻人中,绝对称得上是石破天惊之举了。要知道,在九十年代中后期,司局级干部才能坐上国家配备的老款“丰田”或者“尼桑”,而拥有一辆私家汽车,无论大小,都已经是典型的“成功人士”的标志了。

    也就是说,变成了“圈子”的陈金芳再也不需要到我这儿来解闷了。我们演奏者和听众的关系就此宣告结束。想明白这一点之后,我终于停止了拉琴。我的心里突然涌上了被人抛弃的感觉,假如再矫情一点儿,我几乎要吟出一句“从此萧郎是路人”之类的屁话了。可是不得不承认,在此以前,我是从来没打心眼儿里看得起过陈金芳啊。如今人家不来了,我倒一厢情愿地煽起情来……我他妈什么玩意儿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