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已经很好很好了,他没有哪个同学的父母能做到这些,无论是富贵的还是贫穷的。
“妈,我爱你。”陆绍轩忽然说。
“怎么了?”林枫晚回头,不解地看着他,“怎么忽然说这种话?”
陆绍轩摇头:“没什么,就是忽然想到我小时候那种狗脾气,换其他人,怕是棍子都被打断两三根了,您竟然能忍我这么久,真是不容易。”
“你也知道啊!”林枫晚吐槽道,“得亏咱家不缺钱,换别人家哪受到了你这么胡闹。”
“其实,没有汽车的时候我也可以骑自行车,”陆绍轩说,“零花钱变少的时候,我也可以紧着花的。”
“咱家还没穷到要克扣孩子零花钱的地步。”
“我知道。”陆绍轩笑着说道。
陆绍轩坐飞机走的那天,林枫晚去机场送他。
她看着那道身影淹没在人群中,却无法再随意挪开视线了。
原著里,陆绍轩十六岁去西餐厅打工,被发现私生子身份接了回家,受到了陆家人的刁难;
现在,十八岁的陆绍轩同陆家毫无关系,他坐上了去世界最顶级的学府的飞机。
“一路平安啊,”林枫晚喃喃道。
这一走就是十年。
十年里,他们见面的次数并不多。
陆绍轩大二便跟着老师进了实验室,作息都常常颠倒。
不过,得益于技术的发展,闲下来的时候陆绍轩也会给她打视频电话,然后手舞足蹈地跟她说着学校里发生的事。
他说,刚上学那会儿,有一个波儿白人搞种族歧视,他就在放学后雇佣一伙黑哥把他们打了一顿。他们不知道是他打的,还以为是哪个犯花痴的小姑娘——私下里,陆绍轩亲自组建了自己的后援会,没有人知道会长的身份。他揍人都是以后援会的身份揍的,如果谁让他不高兴他就让对方不高兴,几次下来大家都知道他有个非常厉害的后援会了,也不敢在他面前乱说话。
不过他大部分时间还是泡在实验室,实验室和课堂不一样,能得到更多的经验。他认识了几个同学,都是很不错的人,说要等回国介绍给林枫晚认识。
然后,大学读完,他顺手考上了本校的研究生,继续跟着导师做事。
24岁,被誉为计算机行业的诺贝尔奖——图灵奖被颁给了他的导师,他的导师在获奖感言里提到了他的名字,让他大大地风光了一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