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子栋点上了一根烟,慢悠悠地抽完,再次打开细细翻看了起来。

    这次李子栋不仅翻看,而且还做了个人物关系的思维导图。

    每个人受贿了多少,跟另一个人是什么关系,他直接画了出来。

    很快,李子栋发现了一点端倪。

    三年前四月二十八号的时候,冯兵跟着陈树民一起去出席了某个房地产剪彩活动,收受了房地产开发商三百万的贿赂。

    三年前五月八日,那个房地产高楼坠亡了一个工人,开发商给了陈树民五十万,这件事情平安度过。

    ……

    两年前房地产验收,陈树民收受了开发商五百万的贿赂。

    前前后后,陈树民从这个开发商手中拿了将近两千万。

    去年五月份,这个开发商因为偷工减料导致住房塌陷而被逮捕,七月份,他舅舅冯兵出事。

    ……

    李子栋越看脸色越阴沉,这个蓝色日记本上种种迹象都在表白,他舅舅冯兵的死,就是在给陈树民背锅。

    因为开发商给陈树民的那些贿赂,正对上了冯兵案曝出来的那些数额。

    陈树民是县委书记,冯兵时任县财政局局长,那时候冯兵就是陈树民的一条狗。

    什么时候狗吃上肉了,主人却连汤都喝不上一口?

    三岁小孩都不信!

    李子栋又将蓝色日记本细细琢磨了一遍,确认了,制造了冯兵案的真正凶手就是陈树民。

    而冯兵就是一个完美的替罪羊,只是当时冯兵意识到这一点的时候已经太晚了,他只来得及把日记本送回家藏好,一切就已经降临了。

    陈树民!!!

    李子栋的眼中几欲冒出熊熊烈火。

    冯兵对他有大恩,可以说没有冯兵,就没有现在的李子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