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霄并没有回答他。
别说永远,就算明天alpha目的达到了,他立刻就可以拍拍屁股转身走了,然后把这些证据——包括何墨歌,一起处理了。
可何墨歌,他太需要永远了,他对于“陪伴”“长久”这些能带给他安全感的词语到了一种近乎渴求的地步。他总是强调“喜欢”“永远”,多次把爱宣之于口,不过是一种反复确认。
alpha也恰巧在利用这一点,他若即若离,从不明确自己的态度,在omega觉得有“永远”的可能时冷淡地讥讽;在他觉得没希望的时候,却模糊而暧昧的表现出“我也有点喜欢你”的态度。
今天明霄却对这些词汇避之不及。他没再理会他,甚至半强迫的让自己转过头,视线从他的嘴唇上移开,似乎可以冷静一点了:“说这个干什么。”
“那我不说啦。”何墨歌有些失望,却也已经习惯alpha的这种态度。他跳下床走在地上,踩着alpha给他穿好的鞋,心里酸涩。
明霄看着何墨歌强颜欢笑的侧脸,想,这不过是一个骗局,一场谎言。何墨歌太幼稚太天真,迟早有被迫清醒的那一天。那天到来的时候,他会有什么反应?alpha漫不经心地猜测,哭?耍赖撒泼?抱着自己不让自己走?这种小家子气的o,估计也就这点出息。
“咱们吃什么?”何墨歌说,“酒店的自助吗?”
“难吃。”明霄表示。
“好吧。”何墨歌在这种直白的表达中失笑,思考了两秒,“那我为你做吧。”
于是alpha再次把何墨歌带回公寓。
自从明霄吃过一次omega做的饭后,他的冰箱里也开始习惯性的囤积除了奶香面包和速冻玉米饺之外的食材,菜肉蛋都是很新鲜的。何墨歌做了一个蘑菇奶油汤,一个白水煮蛋切片,把吐司也切成片状,最后熬了一个黑胡椒酱汁,故意地笑嘻嘻地画了一个五角星,随后引来了alpha白眼攻击。
其实明霄不太适应白水煮蛋,总觉得纯蛋类最好吃还是油煎,可是看着omega发青的眼底,自然而然就想起了昨天晚上做了什么好事,于是就无法坦荡地发表“这玩意儿难吃”的言论了。
何墨歌用两片吐司夹着鸡蛋切片,中间淋上了酱汁,裹得像一份简易的三明治,满怀期待地看着alpha咬了一口。
酱汁熬的非常不错,这味道出乎明霄的意料好吃,于是他侧过头马马虎虎夸了一句:“……还行。”
“你喜欢吗?”何墨歌笑说,“那我以后经常给你做。”omega又把吐司掰成4块,沾了蘑菇奶油汤,放到明霄的盘子里。
外面晨光明媚,照到洁白的碟子边缘,反射出一种柔和而可爱的光芒。何墨歌低头认真摆弄早饭,阳光也在他的白衬衫上打出一层薄薄的光晕,映着他温和的神情,让他像一个圣洁的……什么玩意儿之类的……明霄不想用“天使”这个词,太娘。
明霄一边吃一边看着他一边想,这的确是一个适合结婚的o——自己对未来o的标准有一条就是:别的饭可以不做,但是一定要会做早饭。他有吃早饭的习惯,早饭吃好了对他一天工作都有助益。而且中午晚上他习惯保持工作的连续性,不愿意和别人共进午晚餐,觉得那样分散精力浪费时间,通常啃啃面包就完事。
何墨歌其实还挺符合自己的标准的,他想,至少他很会做早饭。
——
何墨歌从结婚那天就搬到齐云醉的公寓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