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并没有着急去那个所谓的焚情酒吧,毕竟现在才刚刚是上午。一般酒吧要到晚上才能够营业,所以我现在还有时间来对于自己要做的事情进行准备。
其实这整个案子并不复杂,只不过最开始我所想象的非常复杂而已,毕竟这种事情不是人做的,所以我难免会向着比较复杂的方向上想,可是实际上根本就不是这样的。
那东西在杀人之后,绝对是会吃掉的,只不过他绝对是吃不完的,那么既然吃不完也就只能够扔掉,而这中间所有的区别只在于,他吃掉那个流浪汉大哥和学生乔娜的时候,是即兴作案,只是忽然之间想吃肉了,或者因为某些原因让他必须立刻马上来进食人肉。
所以直接就那样生吃了,至于之后吧尸块扔的到处都是,这可能是因为两方面的原因,一种是处于一种保护,毕竟就像小偷知道警察会抓他们一样,这些隐藏在黑暗当中的东西显然也知道有魂调组这样的组织存在,把尸块乱扔也有着一种混淆试听的目的。
而第二种可能性,可能就像是我小时候在大街上买烤鸡腿吃一样,吃一路扔了一路的鸡骨头,将没用的或者不爱吃的东西直接就扔了,虽然这样的做法并不道德,可这也是很多人平日里在生活当中经常做的。
至于梁燕的死和之前的二人不同,这就更简单了,前两者是即兴作案,而后者应该就是一种闲情雅致了,毕竟梁燕已经完全成了一堆肉片,和当年南大碎尸案一样的,尸体被处理的相当精细,甚至就连肉片被切割的厚度都基本相同,当那些肉被发现的时候,甚至还向外飘散着香味。
这叫做烹饪,至于最后扔出来,那也非常的好理解,要么他对自己的杰作失去了兴趣,要么就是为了转移视线,无论是对于警察还是对于我这样的人都有着一种迷惑作用。
至于他怎么杀死梁燕的,如果他和梁燕本身的关系十分紧密的话,那么要杀要剐还不是看这个东西自己的心情吗。
其实相对来说事情很简单,至于昨天那个袭击我的东西,我想应该就是那个东西的吧,至于为什么袭击我,可能是想吃人肉了,毕竟从案发到现在,已经是过去了一个多星期的时间,以他们每隔一段时间就要吃人肉的习惯来看,应该也快到了一种饥不择食的阶段了。
如果这个东西真的到了一种对于人肉的渴望已经忍无可忍的程度的话,那么他必然在短时间之内还会继续作案,当他再次作案的时候,也就是我的机会了。
只是让我现在有些奇怪的是,这个东西自身明明每隔一段时间就需要人肉,那么为什么在这个城市当中,这样的案子为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有听说过呢?
这就显得相当的不正常了,至少这样的情况应该有很多才对。
“等等……”
人肉不就是尸体吗?
“金家!”
原来是这样,也许这个东西和金家有关系也说不定,要知道金家可是最先靠着贩卖人体器官而发家致富的,甚至这种事情在他们家已经把白面的生意做的很大的时候依然没有放弃,那么如果这个东西和金家有着一定关联的话,自然能够获得稳定的人肉的供应。
而现在金家已经被我们魂调组给彻底的连根拔起了,虽然金成龙外套,资产被大量转移,但是金家本身的势力已经是不存在了,这个东西也就失去了人肉的稳定来源,那么……出来觅食也就显得再正常不过了。
归根结底,这三个人的死,如果这个推断是成立的话,和我们魂调组也是有着很大的关系的。
想到这里多少也有些惆怅,不过并没有过多的自责,我不是那种怨天尤人的人,更不是那种因为一点小事就否定自己的人,虽然和我有关系,甚至能够称之为是罪孽,那么现在赎罪最好的方式,就是让那个东西下地狱。
子弹枪械,这是我所有的装备,差不多下午四点钟的时候,我走出了家门,这一次我可以说是武装到了杨迟,衣服里面裹着的已经不是雷鸣登霰弹枪,而是那把我今天刚刚拿回来的56式步枪,当然在我的身上还有好几个弹匣,里面的子弹绝对足够我的使用了。
开车差不多一个小时之后,我开车来到了古塔区焚情酒吧的门口,现在时间还早,还不到六点,虽然里面已经传来了阵阵音乐声,三三两两的也不断有人走进去,这些人都是一些年轻男女,似乎酒吧这种地方对于年轻人的吸引力远远比上了一点年纪的人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