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清了药铺的钱,大壮把剩余的钱数了又数,四十九文。

    花了四文钱买了两个肉包。

    还剩四十五文。

    吃完肉包后,大壮告诫自己,够了。

    有这一次的破费就够了,往后就算再馋,也不能再这么浪费。

    毕竟四文钱若是用来买麸糠馒头可以买八个。

    够他吃四天了。

    第二天从学宫回来后,大壮先去了趟书铺。

    在书铺伙计鄙夷的目光中,挑了又挑,选了又选,问了又问。

    最后还是咬牙花了三十六文钱买了一本书。

    听书铺伙计说,这本书是北燕国读书人入门启蒙的书籍,名为三百千,是教蒙童识字用的。

    三十六文钱虽然对于大壮来说,很贵。

    但他并不后悔。

    如获至宝一般捧着这本书回了草棚,大壮趁着天色还没有完全黑,便迫不及待的看了起来。

    他知道自己不识字,看也看不懂。

    但大壮早就想好了一个笨方法。

    他用树枝在地上一遍一遍的临摹这本书的书名,努力记住那三个字。

    打算第二天去学宫的时候,向他人请教。

    虽然同为杂工,但杂工里也有一些人是识字的。

    大壮心想,如果每天都能学三个字,日积月累,他总有一天能把所有字都学会。

    到时候想必也攒下了更多的钱,可以买更多的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