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白突然一拍大腿,有些兴趣地说:“明白了,某一直觉得奇怪,郑公子明明不是很喜欢喝酒,可是家中备有大量的好酒,还以为是待客之用,原来是集各家之长,准备酿一种更好的新酒。”
说到这里,李白突然站起来,很认真地对郑鹏低头鞠躬。
“小白,你这是干什么?”郑鹏有些惊讶地说。
很少看到小白同学这么认真,这么有礼貌。
李白一脸正色地说:“以前觉得郑公子仗着天生聪慧,不求上进,只会寻欢作乐的花花公子,没想到理解错了,郑公子其实是一个不断上进、有钻研精神的人,在这里太白要为自己的肤浅向公子赔个不是。”
被一代诗仙当成明星一样崇拜,郑鹏内心暗暗小得意,随口谦虚道:“小白你太聪明了,我想低调一点也不行,不过这事你知道就行,不要说出去。”
“啊,为什么?”李白有些惊讶地问道。
“太看重情义,是我的缺点,喜欢低调,是我的本色,有时候做个纨绔子弟比做一个谦谦君子更逍遥。”
得,这家伙又得瑟了,兰朵习惯地翻了翻漂亮的白眼,不过今天是元正,也懒得拆郑鹏的台。
阿军、郭子珪和林薰儿则是面带敬佩之色,在他们眼中,郑鹏文武兼备,无论是文还是武,都取得很高的成就,声望很大,可郑鹏对做官兴致不大,也很少参加那些可以扬名的诗会,对达官贵人的邀请不屑一顾,反而喜欢跟身边人相处。
至于重情义就更不用说了,看看他怎么对兄弟、对下人就行了。;
李白一脸受教地说:“是,公子这话说得太好了,肩膀责任太重,活得也不逍遥,有时做一个平凡的人反而活得更洒脱。”
说到这里,李白一脸羡慕地说:“太白以公子为楷模,不仅要低调,还要学以致用,为朝廷效力。”
这话说得有水平,一边吹捧郑鹏,一边暗示自己有心入仕的“上进之心”。
郑鹏哈哈一笑,对李白挥挥手说:“小白,都是自己人,不用那么多礼,你的心思我明白,有机会就给举荐,坐下吧。”
李白眼前一亮,连连感谢,这才眉开眼笑地坐下。
要是有郑鹏的举荐,自己的入仕的愿望想必不难实现。
看到李白坐下,美滋滋地喝起了小酒,郑鹏脑中突然冒出一个绝妙的主意,眼珠子转了转,先是干咳一声吸引众人的注意,然后有些慢不经心地说:“小白,难得今晚这般高兴,何不赋诗一首,一来为这顿团年饭助兴,二来我也要看看你的文采。”
被千古传诵的诗仙崇拜,郑鹏内心有点小激动,不过转眼一想,这事关上门,没人知道,不如让他作一首诗,以诗的方式流传下去,让自己也跟着流芳百世什么的。
就看李白知不知趣。
事实上,李白是一个很会做人、很能来事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