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在来北城之前,赵思辰和孙冠玉商议好了,在北城呆上大半个月,参加北城市集,了解北地情况,采购货物之后,即起程回大庆城。

    因着赵思辰临时起意,决定在北城多呆两个月,孙冠玉一行便自行起程。

    到了准备离开这日,客栈中的诸多下人来来往往,忙进忙出,收拾一应货物杂什。

    客栈的外面,已经有不少马夫,手中拉着马匹缰绳,帮忙搬运货物上马车。

    忙碌之中,唯有一人很是悠闲。

    孙冠玉站在客栈门口,手中轻轻地扇着他那面价值千金的扇子。

    北城男人性格粗犷,外表多是黝黑粗糙,少有像孙冠玉一样此等面红齿白,身材瘦削的风流男子。

    再加上他的手中拿着一把莫名其妙的山水墨画扇,个人风格凸显,在一群忙忙碌碌的人中显得鹤立鸡群。

    孙冠玉显然很满意自己的造型,在北城并不温柔的风中临风而立。

    赵思辰收拾好一应物是,走出客栈门口,看到孙冠玉站着无事,便走到他的身旁。

    赵思辰向孙冠玉递过来一封信:“我是临时起意,决定在北地多呆两个月。大庆城中有诸多事务尚未妥善安排,劳烦孙老板帮我把这封信带到落花巷去,交予赵家诸人。”

    孙冠玉把信接过来,也不假借人手,亲自把信收入怀中,问道:“你在北地呆上两个月,不担心大庆城中的生意出了差错?”

    对于生意人来说,虽然时间自由,但心时时挂记着。

    赵思辰的生意刚有起色,正是最关键的时候。

    若不是孙家生意已成气候,手下众多能干掌柜,再加上急于开辟新的商路,孙冠玉也不敢像这次这般,远离大庆城大半个月。

    赵思辰笑了笑,说道:“无妨,大庆城中的生意,均有人操持,我无需多于牵挂。”

    离离食舍有云碧姐姐掌管,赵思辰是放心得下的。

    城西的两间铺子,是宣富贵在打理。

    宣富贵那个人精中的人精,压根不用担心他在别人那里吃了亏。

    他别太欺负别人就行。

    只是不知道,原本的火腿供应商,鸳鸯的老东家徐家,被他整治得怎么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