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念安就是他的废物舔狗。
她怎么可能是大名鼎鼎的股神?
“股神,你为什么会选择我?”方宇忍不住问。
明明有那么多有实力的大公司想和股神合作,这其中甚至包括霍氏集团。他不明白,股神为什么会选中他。
沈念安端起红酒,轻轻摇了一圈,红唇轻启,语气里是藏不住的轻蔑。
“你长得一般,能力低,心高气傲还普信愚蠢,按理说,我选条狗都不该选你。”
方宇脸上的笑容瞬间凝固,气的鼻子不是鼻子眼不是眼。
偏偏眼前的是股神,他不敢发怒,只能憋着。
沈念安喜于看他吃瘪的模样:“我女儿重病,急需输血。但我的女儿是极其珍贵的熊猫血,血库里这样的血很少。我找遍京城,能与她血型匹配的人少之又少。”
她抿了口手中红酒,看向他,故意提起。
“我记得,方先生有个女儿,好像就是熊猫血吧?”
方宇一愣,“是。”
沈念安换了个舒服的姿势靠在沙发上,微微抬眸,看向前方的方宇,犹如在注视一只蝼蚁。
“只要你愿意让你的女儿成为我女儿的移动血袋,我可以马上与你签订合作合同。”
“所以,方先生是要女儿,还是要前途呢?”
方宇说要考虑一下,沈念安不着急。
骨头已经抛出来了,她需要做的是等着“那条狗”主动来求她。
当然,如果“那条狗”不听话,她不介意使点手段,让他乖乖听话。
……
贵族幼稚园门口,豪车云集。
沈念安一手拿着烤肠,一手拿着旺仔牛奶,来接女儿放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