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歌只是微微笑了笑,并没有反驳什么。
的确,苏歌全身上下加起来,恐怕真的100块都不值。
脚上那双凉鞋是他上高三的时候买的,都穿了一年多了,牛仔裤是他高二那年买的,至于身上穿的衬衫,那更不用说了,是离家出走后,高一的时候买的,因为那个时候还比较矮,现在长得比较高了,所以这条衬衫明显偏短了。
无论横看竖看,苏歌都是一个穷鬼。
这些日子,虽然苏歌获得了一些钱财,可是苏歌从来没有在自己身上下功夫,还是以前的衣服,难怪严欣怡的母亲一见苏歌就如此的嫌弃。
就在这时,外面传来一个门铃声。
严欣怡的母亲顿时笑道:“小黄来了,我今天特意买了羊腚回来,就是想做给小黄吃的。”
严欣怡的母亲高兴的跑到外面打开别墅的铁艺栏杆大门。
一个长得有1米8多,头发梳得油光滑亮,身上穿着干净得体的西装,还系着一条蓝色的领带,脚上穿着一双棕色的真皮皮鞋。
当然,最重要的是,他的两只手上还提着大包小包的东西。
“伯母,我来你家讨饭吃了。”
那个男子走进来后,立刻笑呵呵的说道。
“小黄,你这么客气干什么,以后咱们就是一家人了,我女儿还有劳你来爱护呢!”
“如果我真的有这样的荣幸的话,我一定爱欣怡如珍爱自己的生命一样。”
“好啦,别说了,咱们快进屋吧。”
走进屋后,顿时,苏歌和那个博士四目相对。
从穿着打扮来看,苏歌和他果然一个是天上,一个是地下,完全不是一个阶层的人。
那个博士看了一眼苏歌问道:“伯母,这是来咱家收破烂的吗?”
严欣怡见医学博士竟然误会苏歌是来收破烂的,顿时有些郁闷。
严欣怡的父亲也脸色难看,他立刻哼道:“对不起,他不是来收破烂的,他是我朋友的弟子,是我家的上门女婿。”
苏歌倒是完全没有什么反应,不以物喜,不以己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