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三笔两笔敷衍完稿子,开车沿复兴路向东,很快找到了那家餐馆。让人意外,陈金芳并不在包间里,而是一个人坐在大厅中的一张散台后面。她穿了件领口开得很低的洋红毛衣,薄呢子短大衣搭在旁边的座椅靠背上,脸似乎瘦了一圈儿,眼睛都被撑大了。
我向她招了招手走过去,问她:“别人还没到?”
她说:“没别人,就咱俩。”
我更意外了:“连胡马尼也不来了?”
“回老家了。”陈金芳不以为然地撇撇眼睛,“再说他又不是我什么人,干吗到哪儿都带着他啊。”
听这口气,她和胡马尼之间或许有了点儿龃龉。但我知道,这是我没必要感兴趣的事情,就是感兴趣也不合适问。于是我坐下来,呷起了大麦茶,陈金芳让服务员上菜。尽管饭就俩人吃,但她仍然安排得很丰盛,点了大块牛排、腌牛舌、羊纽约克、鳕鱼和肥瘦参半的五花肉。我还多要了两盘餐前小菜里的辣椒烧牛肉,并评价说:“跟过去大院儿食堂做的一个味儿。”
我眼花缭乱地看着服务员操练各种兵刃对付炉火上的肉,间或抬头和陈金芳对视一眼。我发现自己看她时,她也总在看着我。我问她前一阵忙什么去了,她说就在北京“处理点儿事”,另外还到香港参加了一个规模不大不小的艺术展。“总之忙得马不停蹄的,刚回来就找你来了。”假如她说的是真的,那么可以判断,我上次的不辞而别并没有得罪她。
“在香港又有不少斩获吧?”我说。
她仿佛强打起精神,说自己又见到了哪些人:香港电视台一个新闻评论员,说话时假牙总有喷出来的风险;九十年代流窜出去的一个气功大师,现在还在给人看风水;几个艺术策展人,其中有一位正忙活着往维多利亚湾里放一只巨大的吹气儿鸭子。她还说自己住的地方就是当年“哥哥”跳楼的那家酒店,时至今日还有不少矫情男女前来烧纸。
随后,她立刻露出乏味的表情:“也没什么大意思。”
她已经下了定论,我也就不好再品头论足了。我们一边吃饭,一边转而说起家常话题。我问她过年怎么也不回家,她说没有回去的必要了,反正家里也没人了。我说你姐和你姐夫呢,她随口说了句“也做买卖呢”,便扯回我的身上,问我为什么离婚。
“人的忍耐都是有限的,没跟你说我一直吃着软饭呢么?她能坚持这么久已经难能可贵了。”
“作为朋友,我真替你们可惜。”陈金芳像电视剧里的女配角那样贴心而诚恳地说,“而且我觉得错儿主要在你。人家当初跟你结婚,肯定既不是图你的财又不是图你的色,而是真喜欢你这个人——你们是有感情的。”
我说:“你就别往我的伤口上撒盐啦,我已经对所有熟人都承认自个儿是一浑蛋了。”
“你这样的男的呀,”她说,“优点在于敢于贬低自己,这显得很有自知之明,缺点则在于你总是觉得贬低完自己,就有资格去伤害别人了。”
“你让我无话可说。”我对她的判断心服口服,并再次惊诧与陈金芳对我这个人的认识程度。那感觉,就好像她跟我共同生活了许多年,而且一直在观察我,琢磨我。这不由得又让我想起了当年。难道那隔窗而奏的琴声在我们之间建立了心有灵犀的默契,使得我本性中的懦弱、卑琐在这个女人面前暴露无遗?这近乎玄而又玄了,也说明所谓“知音”并非仅限于那些高山流水的典雅情操。
沉默半晌之后,陈金芳又对我提起了那个老话题:“你现在真的不碰琴了么……哪怕一个人的时候?”
“嗯。”
“听我一句劝,没必要跟自己较劲。假如你想通过这种方式来否定自己以前的生活,那么也只能说明你还没长大。哪怕没机会当一个真正的演奏家,那也没什么呀,换个角度想,你毕竟掌握了一项特别的手艺,这已经让你比别人活得丰富多了……我挺羡慕你的。”
这一次谈到小提琴的事儿,陈金芳的话没有激起我的逆反情绪。我掩饰性地笑了笑,但自己明白脸上的效果一定是皮笑肉不笑。好在陈金芳也没有再接着说下去,而是又把话题转到了别人身上。她说起那个“立体现实主义”画家,毫不避讳地痛斥那人“太功利,太庸俗了”,但说到具体的事儿,却又语焉不详。据我的猜测,好像是画家想从她那儿预支一笔钱来租一处更好的画室,还催她赶紧把国外画展的场租费交了,然后安排他跑一趟欧洲。
“可是做这些投入之前,我总得先做个评估,搞清楚他有没有被国外那些人认可的潜质呀。这么火急火燎的,反而让我觉得他把我当成冤大头,只想从我这儿捞一票。”陈金芳皱着眉头抱怨说。